方法、操作标准;提高质量意识、掌握进度意识、加强员工的自律等。各级管理者每周至少要与下属进行一次思想沟通。Р8.6.2 稽核专员定期抽查计划完成情况,对未执行和未达标者给予罚款10 元/次。Р8.7 实行问责制推行稽核Р8.7.1 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影响、谁负责”。出现问题直接向责任部门出具赏、罚款单,由责任单位负责举证,追究最终责任,最终责任人确认赏、罚款生效,无追踪的赏、罚款由直接责任单位承担,如有异议,由稽核小组做出最终裁决。Р问责制Р1.0 目的Р1.1 为了使全集团及公司有效地实施按流程、制度等规定作业;Р1.2 对违反流程、制度等规定的行为予以追究责任(包括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 Р1.3 在制约体制下,依托流程、制度等规定形成上、下工序稽核、开罚单的“责任链”,弥补岗位说明书或部门职责等常规管理手段的静态属性,有效地规范作业行为,保证责任与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制度。Р2.0 适用范围Р适用于集团及公司所有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作业(包括受控流程、制度、规定、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和临时性的重大决定及通知)。Р3.0 职责Р3.1 稽核小组:稽核小组成员有权根据相关流程、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具体参照《稽核管理办法》及所有流程、制度;Р3.2 计划控制部:根据稽核小组转交的《稽核处罚单》发出处罚通告,有权对处罚通告的真实性提出建议;Р3.3 财务部:根据《稽核处罚单》和计划控制部提供的《稽核处罚汇总表》从当月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罚款,有权对计划控制部和稽核小组提供的《稽核处罚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Р3.4 各部门、各工序、各岗位均有权力及义务对自己所在的上、下工序执行流程情况,进行纠错并开出罚单。Р4.0 定义Р4.1 生效一级罚单:是指经过责任人和直接上司或两级上司签字确认交稽核小组经稽核小组组长审批后转计划控制部公告的《稽核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