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对外披露任何数据及信息。Р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Р3、保密期限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正本签署之日止,或本协议书终止之日后六十工作日止;Р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所有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以及双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Р5、如第三方确因项目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条款;Р6、若双方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纪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Р七、Р其它约定Р1、双方建立登记签收制度,凡属重要的文件和报告以双方各自的登记签收为准,其它文件数据可使用传真、电邮、邮政方式收发。除双方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与本协议书有关的沟通,电传、快递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Р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项目运作过程中相关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耗费,合作的具体方式与执行,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Р3、因不可抗力(如战争、骚乱、瘟疫及政府行为)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本协议书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Р4、双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意向书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以书面确认的一致意见作为补充,与本意向书共同作为正式合同的基础。Р 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Р电话电话Р手机手机Р传真传真Р签订地点:中国·北京签订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