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五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时解决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 2.协调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杜绝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五个工作日乙方将贰佰万元借款拨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4.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建设施工资质,并通过合法招标程序取得施工资格。九、违约责任 1. 施工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可按实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10% 的违约金。 2. 施工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进行结算,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10% 的违约金。十、其他 1.乙方向甲方借款 200 万元用于周转;利息按 0.01 元/月息计。 2. 借款退付方式:三个月内甲方在扣除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安全保证金后退付余下全部借款。 3.本工程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招投标费用、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和应缴税金, 其他行政事业性规费和服务性收费按相关文件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4.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 2000 年6月 30 日第 80 号令执行。十一、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中方县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乙方未能中标,则本意向协议自动解除。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全额返还全部借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