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承包利润清算情况:Р1、自结利润-238,665.27元Р2、据合同利润调增:Р装修期间发生水费3,000.00元;Р多计提折旧5,803.72元;Р处理2001年报废材料:牙具、洗发液等材料费13,100.00元;Р公司抽调人员30天,计工资2,400.00元;Р正式职工发工资和奖金比计划数超发171,123.60元;Р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应自觉维护甲方声誉,甲方在市场同等条件下确保在乙方承包期内的消费总额不低于上年水平。2008年公司消费餐厅较去年同期减少33238.00万元,按照公司规定的毛利率38%计算计Р12630.44元;2008年公司消Р费住宿较去年同期减少12065.00万元,按照公司规定的毛利率90%计算计10,858.50元;Р3、据合同利润调减:Р①在承包期内,用电量控制在11.1万度以下,实际用电量11.796万度,电费4,350.00元;Р公司物业部代交水费2,100方计人民币6,615.00元Р在往年计提福利费中开支8,160.00元。Р6-12月减少员工1名冲减利润11,562.40元Р4、由1、2、3总共利润为-50,436.41元。Р四、内审评价意见:Р1、宾馆收入真实可信,费用报销程序符合财务规定,成本费用开支合理。Р2、会计核算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宾馆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Р五、审计建议Р1、根据合同规定应向公司缴纳承包经营风险金20,000.00元,宾馆应履行义务。Р2、装修耗用的电费约4,000.00元,因地震、装修以及电梯停运的影响,造成宾馆餐厅减少收入48,908.00元,住宿减少收入15,783.20元,茶房减少收入10,299元,按公司规定毛利计算减少利润42,059.02Р元,待公司确定。Р营山县电力公司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