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前期工程的收尾以及欠款的催收。Р八、费用承担及利润、亏损的享有或承担: Р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全部理货费收Р入按以下百分比收取:Р①、零担货物按15%收取(5吨以内不含5吨按零担结算);Р②、大货按8%(5吨以上含5吨为大货)收取;Р③、到货零担分流按10%收取(卸下站点不管量有多大);Р④、大车直送按5%收取;Р⑤、以上数据均以系统数据为准;Р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配送费按以下Р百分比支付给甲方:Р①、送件费按10%支付;Р②、其它(包含中转)按20%支付;Р③、以上数据均以系统数据为准;Р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亏损部分乙方需承担10%;Р4、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房租由甲方支付;Р5、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经营所产生的水电、通Р讯费、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站点人员编制工资及补贴费用;)Р6、员工工资及其他由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九、乙方年经营额任务:Р 乙方作为上述经营站点,必须无条件完成甲方给予下达的营业指标,乙方的年任务营业额与月任务营业额以实际的系统入单为准。Р十、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活动,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的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负责。Р十一、承包期限届满或中止(乙方不再承包或甲方不再将站承包出去),乙方需如实归还甲方站所有物品(详见附件1),如有缺失的需按移交时市价赔偿;Р十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合约收回乙方所承包的站点:Р1、营业期间不超范围经营;Р2、不服从公司管理,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Р3、营业期间客户投诉率高;Р4、连续两个月未达公司下达的营业指标;Р十三、承包期间,如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总公司报备,等公司安排好合适接手人员方可离职。Р甲方: 乙方: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