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说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超过六个月。Р16、基层党委或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Р17、基层党委和支部教育考察预备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私营企业主中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养、考察,由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共同负责。Р18、预备党员申请转正。预备期(一年)到期的预备党员,应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回顾总结在预备期内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Р19、党小组和党支部征求转正意见。预备党员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后,由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交支委会审查。Р20、党支部转正讨论。支委会审查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具备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Р21、基层党委转正批复。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委应在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Р22、组织部门整理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培训合格证、吸收预备党员表决汇总表、公示情况、审查表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