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设计变更和签证据实调整。(固定单价按照投标文件单价及中标总价按比例调整后确定位本工程结算固定单价)Р(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劳务、材料和其他时间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承包人未能预见的困难和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中履行义务引起有关费率变化;承包人进场路线改变或进场道路维护产生的费用。Р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计入合同价格中。Р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发包人因修改施工图及新增工程项目而导致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工程师审查并已按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按以下方式调整: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原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执行原相同项目(发包人认为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根据相应市场价格共同确定调整材料价格,其余不做调整);与原投标中有相似项目的(施工用材料不同但施工工艺相同),按清单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材料价差执行;无相同项目的,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和2003年版《**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7基价)》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材料价格依据原投标文件确定,原投标文件未涉及的材料价格考察市场价格确定,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的费用表编制预算经监理签证及审计部门审定后确定。Р(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Р(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Р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Р24、工程预付款:单位工程开工前,按照该开工单位工程中标价格的10%支付预付款;Р 25.工程量确认Р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程量报表一式两份,所报工程量应满足分期分项计量认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