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Р发包人:(甲方)北京北方骏港投资有限公司Р承包人:(乙方)鹤壁海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奔建设工程合同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Р一、工程概况Р1、工程名称:鹤壁市第二水厂改扩建项目Р2、工程地点:姬家山产业园Р3、工程内容: 高位水池、办公房、供水管网Р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Р4、资金来源: 自筹Р工程承包范围Р承包范围:高位水池、办公房、供水管网的工程施工Р合同工期Р开工日期: 2013年5月Р竣工日期: 2013年12月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14 天。Р四、质量标准Р工程质量标准: GB 50268-2008 Р合同价款Р金额(大写): 叁仟伍佰万元(人民币)Р ¥: 35000000 元Р组成合同的文件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Р本合同协议书Р中标通知书Р投标书及其附件Р本合同专用条款Р本合同通用条款Р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Р图纸Р工程量清单Р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Р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Р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Р十、合同生效Р合同订立时间: 2013 年 04 月 12 日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后生效。Р发包人: 承包人:鹤壁海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Р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