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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集体林权流转合同书(规范文本) - 甘肃林业网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Р(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Р(5)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时,必须取得发包方和原承包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原流转期限的剩余年限。Р(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Р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Р2、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Р3、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Р4、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按程序到原办证机关作林权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Р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Р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Р2、本合同按以下第( )几种方式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Р(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Р(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或备案之日起生效。Р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Р(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Р(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4、其他约定事项:Р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6、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单位)各执1份。Р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Р年月日年月日Р鉴证单位(签字、盖章):Р年月日Р附:流转宗地位置地形图或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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