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Р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Р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Р□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九条附则Р(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补充条款:Р1、双方申请需要在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中证明的权益事项:Р⑴。Р⑵。Р2、其他事项(可另附件) 。Р(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转出方、流入方、林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Р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Р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Р Р Р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Р附件:Р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Р2.流转林地四至范围附图;Р3.流转林权基本情况信息;Р4.甲方《林权证》复印件;Р5.属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对本村、组外承包的应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镇(乡)政府批准意见书、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文件;Р6.属再次流转的,转出方应提供原转出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Р7.其他:Р流转林权基本情况信息Р预定流转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Р Р Р 。Р序号Р地块Р名称Р林权证Р编号Р面积Р(亩)Р四至界线РGPS拐点坐标Р东Р南Р西Р北Р1Р2Р3Р4Р5Р6Р预定流转林地上的建筑及附着物现状: Р Р 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