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植时要做到“疏摆、深埋、分层踏实”。假植后,土壤较干要适当浇水,覆土下沉要及时培土,发现苗株发热要立即挖出另行假植。 11.2.6 苗木运输必须根据运途时间和苗木种类,采用相应的包装方法进行包装。包装时根系部分要填充湿润物。 11.2.7 运输途中必须保湿降温、通风和防止日晒。运到目的地,要立即解包假植或造林。12 苗圃科学实验 12.1 有条件的苗圃应建立科学实验小组,积极开展科学试验,解决本地区育苗技术中的疑难问题,研究掌握苗木生长发育规律以及苗木与生长环境的相互关系,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管理,积累培育优质、速生、壮苗的新经验。 12.2 苗圃要采取定人、定树种、定位、定时、定株的责任制,进行苗木物候期和生长发育规律的观察记载,绘制不同树种苗木的年生长周期曲线图(亩高和地径)。年终综合分析,做出科学判断,拟订与环境条件相适应的育苗技术措施。 12.3 有条件的苗圃要积极应用、推广塑料大棚(包括弓棚、地膜)、容器育苗、组织培养、生长激素和化学灭草剂。 12.4 苗圃要有计划地引进、繁育和推广良种,积极引用国内外育苗科研成果,取得成功经验并经科技部门审定后,再推广应用。13 苗圃档案 13.1 苗圃要建立基本情况、技术管理和科学试验各项档案及其管理制度。 13.2 各项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使档案资料保持连续性、准确性和长期稳定性。 13.3 在一个年生长周期结束后,要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档案资料综合整理,系统总结,找出规律性的科学数据和成功经验,指导苗圃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 13.4 档案资料要按时间顺序和重要程度,分类装订成册,苗圃技术负责人审查建档,妥善保管,以便查考备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省林业厅造林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质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