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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商务局党委工作规则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116KB

文档介绍
员由人事科、监察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Р(1)部署本局年度考核工作;Р(2)组织民主测评工作;Р(3)筛选提出“优秀”等次公务员名单;Р(4)接受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人的复议申请,并进行复议;Р(5)审议需要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的其他事项。Р2、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办。Р3、科长(主任)是本科室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主考人,负责本科室的考核工作。Р4、分管领导是所分管科室科长(主任)的主考人,负责对其作出评鉴意见和等次意见。Р5、考核的基本程序:Р(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Р(2)主考人在被考核人个人总结、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签写《考核登记表》中主考人评鉴意见和等次意见。Р(3)民主测评。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民主测评,由人事科和监察室汇总测评结果。Р(4)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科室的考核结果。Р(5)召开局党委会确定考核等次。Р(6)人事科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接受被考核人的复议申请,并提请复议。Р(五)考核测评量化及等次确定。Р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年度考核期间进行,测评结果由人事科会同监察室汇总。Р2、组织考评。被考核人的分管领导、主考人、人事科根据当年平时掌握被考核人的思想状态、工作作风、勤政廉洁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Р3、量化计分及等次确定。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民主测评占60%、组织考评占40%的比例计算个人年度考核最后得分。考核总分85-100分可以推荐为优秀;70-84分可确定为称职;51-69分可确定为基本称职;5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突破当年市人事局下达的评优比例。Р4、对年终考核被评为先进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其考核分达到可以推荐为优秀条件的,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市人事局当年下达的评优名额,但总数不超过科室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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