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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油气开采)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查Р《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5.6.5条Р22、油气处理Р22.1投产前应扫净管道内杂物、泥沙等残留物,并按投产方案进行试压和预热;投油时应统一指挥并按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确保泄压装置完好,对停用时间较长的管线应采取置换、扫线和活动管线等措施;计量站和管线各阀门、容器不渗不漏Р检查相关工作记录Р《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5.7.2.1条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Р Р22.2集输管线不得超压运行。管线解堵时不应用明火烘烤Р检查安全管理制度Р《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5.7.2.2条Р22.3原油计量工作人员不应穿钉鞋和化纤衣服上罐;上罐应用防爆手电筒,且不应在罐顶开闭;每次上罐人数不应超过5人;雨雪天后应及时排放浮顶罐浮船盘面上的积水Р检查相关安全管理制度Р《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5.7.2.3条Р22.4原油稳定装置不应超温、超压运行;压缩机应有完好可靠的启动及事故停车安全联锁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压缩机吸入管应有防止空气进入的安全措施;压缩机间应有强制通风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Р现场检查Р《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5.7.2.5条Р22.5 输油泵房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泵和不防爆电机之间应设防火墙Р现场检查Р《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5.7.2.6条Р22.6储油罐安全附件应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储油罐液位检测应有自动监测液位系统,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储油罐应有溢流和抽瘪预防措施,装油量应在安全液位内,应单独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浮顶罐的浮顶与罐壁之间应有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储油罐应有符合设计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Р现场检查并核对相关监测记录Р《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5.7.2.8条Р22.7油罐区阀门应编号挂牌,必要时上锁;防火堤与消防路之间不应植树;防火堤内应无杂草、无可燃物Р现场检查Р《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第5.7.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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