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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冀卫基妇字〔2001〕 号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Р 二、基本设施Р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0平方米,至少设诊断室、治疗室与预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Р (二)基本设备应与提供的卫生服务项目相适应,同时配备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Р至少拥有以下设备:接种包、妇女健康检查器械、儿童体格测量用具、健康教育基本设备、康复器械、诊查床、氧气瓶(袋)、针灸器具、心电图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药品柜、资料柜、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电冰箱、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话、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Р (三)至少配备常用药品和十八类急救药品,每类急救药品至少配备一种。(急救药品类别目录见附件三)Р三、人员配备Р(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法定执业资格。Р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每站配备6-10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全科医师2-3名。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行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Р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Р四、管理制度Р参照《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Р附件三:Р十八类急救药品类别目录Р (一)中枢神经兴奋药Р (二)抗休克药Р (三)强心剂Р (四)抗心律失常药Р (五)血管扩张药Р (六)脱水、利尿药Р (七)降血压药Р (八)止血药Р (九)平喘药Р (十)镇静药Р (十一)镇痛药Р (十二)抗过敏药Р (十三)激素类药Р (十四)解痉药Р (十五)解毒药Р (十六)水电解质平衡药Р (十七)抗菌素Р (十八)各种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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