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图书室以各部门和庭室为管理单元,把借书证直接发到干警个人手中,并对各庭室干警的借书时间作了具体安排。这一管理措施使图书资源在专业不同的法官群体间实现了有效的分配,确保了图书流转的效率和有序性。现在,我院“法官书屋”规章制度齐全,档案资料规整,借换手续规范,管理科学规范,图书出借率已达较高水平,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法官干警读书学习的兴趣和热情。Р第三,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图书室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切实做好图书室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我院图书室配备了专、兼职管理员各1人,并专门选派其中一位管理员参加了关于图书馆管理业务的短期培训。为了协助图书管理员做好图书出借工作,也为了让广大法官干警学会自我管理,院里还培训了一批中、青年法官担任“图书协管员”,他们在积极为广大法官干警服务的过程中,自身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Р第四,加强学风建设,形成浓厚、持久的读书氛围。“法官书屋”、电子图书馆建成后,我院着力在培养良好学风上下功夫,通过开展“读书月”活动、召开“读书座谈会”、对读书心得体会进行评比表彰等措施,积极引导法官干警养成爱读书、Р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营造出了法院法官热爱读书学习、法院整体积极向上的环境氛围,充分发挥了图书室建设引领法院时尚的重要作用,更形成了促进读书学习的长效机制。今年4月2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同志来我院视察,对“法官书屋”的建设表示了充分肯定。Р图书室建设对于提高法官干警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深入、持久地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过去的工作中,我院的图书室建设和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难免有不尽成熟和完善之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改进和完善,使我院的图书室建设和管理能够再提升一个新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真正成为促进法院和个人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