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1-55623529 传真:0371-55680222Р九、会员纪律Р 1. 积极按时参加商会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如有紧急事情不能按时参加,应事先与秘书处联系或安排其他人代替参加。Р 2. 会员应自觉维护商会的良好形象和和谐团结的大局。Р 3. 会员应依法经营,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会章程的规定。Р十、会费缴纳制度Р1.新会员身份确认,以会费确认到账为准,该到账日即为会费缴纳日。会费收缴会员单位每届一次。Р2.会员应按标准、全额自觉按时续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续费,应向商会秘书处提出具体延迟时间续费的书面申请,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后,按具体约定时间全额缴纳。Р十一、会员级别及会费标准Р Р商会任职级别Р会费标准Р常务(执行)副会长Р50万元/届Р常务副会长Р25万元/届Р副会长Р10万元/届Р理事Р1万元/届Р会员Р500元/届Р说明:Р入会满一年,且企业发展状况良好,可申请更高级别职务。Р十二、会员退会制度Р 1.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终止会员资格需要在商会内公示。会员交回或收回会员证书和牌子。会员如有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触犯刑律的经由司法部门处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论其在商会内担任任何职务,一律除名,并予以公示,所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Р2. 除特殊原因外,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超过三个月,视为自动退会,并将退会情况在商会网站上予以通报。Р3. 会员单位(企业)因言行不当、过激行为等不良原因退会,所剩部分会费不予退还,退费后不再享受商会会员权利。Р4. 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从事各类非法活动等行为,商会将通过有关程序对其实行强制退会。Р5. 在郑州和南阳无投资意愿,不热心商会工作的非南阳籍企业会员,商会将劝其退会。Р十三、附则Р1、本办法适用于南阳籍在外各界创业人士、以及热心河南省豫宛商会事业的外省地人士。Р2、本办法于2012年月日会议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