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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化学监督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3 |  大小:324KB

文档介绍
按照《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进行。Р循环冲洗过程中,应投入加氨、联氨处理设备,调节冲洗水的pH值为9.0~9.5;联氨过剩量为50~100mg/l。Р汽包炉热态冲洗应加强排污或整炉换水至炉水澄清。还应加强对大型容器底部的清扫和冲洗。Р冲洗过程中应监督给水、炉水、凝结水中的铁含量和pH值。Р未经化学清洗的过热器在锅炉第一次点火前应进行反冲洗。冲洗水应用除盐水,并加联氨150~200mg/l,再用液氨将pH值提高至10以上。冲洗至出水达到无色透明及进出口水质接近。Р蒸汽冲洗阶段应对给水、炉水及蒸汽质量进行监督。给水pH(Р25℃)控制在9.0~9.5。汽包炉炉水应采用磷酸盐处理,磷酸根含量应控制在2~10mg/l。当锅炉含铁量大于1000μg/l时,应加强排污,或在吹管间歇时以整炉换水的方式降低其铁含量。吹洗完毕,凝汽器热井和除氧器水箱的水排空后,应清扫器内铁锈和杂物,锅炉要采取防腐措施。Р机组启动前,给水、炉水、凝结水的加药和处理设备均能投入运行,集中取样架、在线仪表及程控装置应具备投运条件。Р整体试转时应达到下列要求:Р除氧器能有效除氧并能达到要求。Р循环水加药系统及胶球清洗装置应能投入运行。Р新建机组试运行水汽质量参照水汽质量标准。Р正常运行中炉内水处理及化学监督Р运行阶段指自机组计划检修后的冷态启动至下次计划检修停炉、停机止。新建机组完成试运行后既可按照运行阶段有关规定进行监督。Р水汽品质的监督Рa) 每两小时应按日报表的内容抄录水汽采样装置上各在线仪表显示的数值,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Рb) 随时掌握热力系统运行方式,炉内水处理运行方式和补给水水质的变化情况,以便炉内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来改善热力系统的水汽品质。Рc) 每班应取样化验凝结水硬度,如测得硬度,应加强凝水水质的监测,并立即联系集控运行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行调整和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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