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同本部门经济效益挂勾,严格按照指标进行考核,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按以下办法进行奖惩。Р1、对于下列成绩显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Р 1)在劳动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有成效者。Р 2)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Р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Р 4)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Р5)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分子的。Р6)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分子的。Р2、奖励分为记功、晋级(包括浮动工资)、发给一次性奖金,公司授予或报给上级公司授予荣誉称号。Р3、有下列情况的部门给予经济制裁:Р1)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部门Р2)生产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Р3)工伤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Р3)工伤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Р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触电、车祸等事故部门。Р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Р 1)由于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工厂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伤亡事故的。Р 2)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的职工没有市劳动局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就上岗,发生伤亡事故的。Р 3)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设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反映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Р 4)由于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Р 5)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Р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Р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Р 1)由于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Р 2)由于发现事故苗头既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