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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经济法纲要总结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62 |  大小:2493KB

文档介绍
过日Р【注意】此处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无需”股东会表决Р股份有限公司Р发起人★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Р董监高Р“转让”限制★Р⑴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Р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Р【注意】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针对上市公司)Р⑶“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Р【注意】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Р短线交易Р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Р【注意1】收益归该公司Р【注意2】此规定还限制持股5%以上的股东Р【注意3】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Р“买卖”限制Р⑴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Р⑵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Р⑶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Р公司Р“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Р原则上不得回购本公司股票,↓情形例外Р异Р股份有限公司仅限“合并、分立”异议Р“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Р减Р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Р合Р“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Р励★Р≤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Р收购资金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Р“1年内”转让给职工Р表十二、董、监、高Р任职限制Р不能担任董监高Р把“别人家的孩子”玩死了3年,把自己整进去了5年,无限人+大债Р【注意1】“玩死”别人的孩子看死法:经营不善——“董事+厂长、经理”;违法经营“法定代表人”Р【注意2】整进去自己:黑五类经济犯罪;所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Р【注意3】大债必须到期未清偿Р不能担任独立董事Р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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