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三)健全保障机制。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学前教育发展活力,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探索幼儿园运转机制、教师补充机制和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科学核定运行成本,建立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确保幼儿园日常运转,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Р(四)加强规范管理。落实县级政府履行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学前教育管理,依据《青海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管理制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实行幼儿园年度检查和评估制度。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强化教育督导。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依据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Р(五)提升保教质量。充分发挥省级、市州级示范幼儿园和骨干教师、骨干园长的辐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网络研修的资源与机制,建立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全面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发展,促进幼儿健康全面成长。Р四、主要措施Р(一)注重统筹规划,完善办学格局。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布局。省内各地要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结合人口密度及变化趋势,特别是城镇化进程、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易地搬迁贫困村学前教育机构设置等因素,定期开展幼儿园学位预测,按照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和幼儿就近入园的原则,科学规划幼儿园建设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使具有60名幼儿以上村建有标准幼儿园,达到《青海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20名以上不足60名的村,可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