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Р第十条未纳入年初预算必须支出的经费需求,社区应单独请示经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批。属重大开支项目,须先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再按程序审批。Р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使用专项经费实行报账制,根据工作经费预算确定的用款计划,社区居委会可先行到街道办事处预借经费,街道办事处凭借据登记往来明细账。预借经费使用后凭有效凭证,经社区居委会经办人员、主任及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签字后,按规定审批程序报销,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每季度报账一次。Р第五章经费使用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范围:Р1、社区居委会日常办公所需各项费用;Р2、社区居委会召开会议和开展各类活动所需费用;Р3、社区居委会购置文化、体育用品及服务设施设备所需费用; Р4、社区缴纳供热费、水费、电费及办公电脑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需费用;Р5、社区办公用房整修、装饰、维护等所需费用;Р6、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学习、培训等活动所需费用; Р7、社区居委会工作运行必须开支的其他费用。Р第十三条社区办公用品应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各区按照年初社区工作经费预算,核定社区办公备品、电脑耗材等用量,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参与,按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定点供货单位。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