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发表的《文化创业空间究竟有多大》一文。文中提到,据统计,当时“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已占GDP总量的18%至25%,400家最富有的美国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企业,美国音像业已超过航天工业居出口贸易的第一位”。此后,由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发布的《2001-2002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中的《“文化产业”概念的正式提出及其背景》一文是第一次有官方文件引用这一数据。现如今,《经济日报》的数据源自何处已不可考,然而已过10多年,这个数据却仍广泛被各类文章和政府文件所引用,只是出现稍许浮动,如提高到1/3或下降到12%,但“72家是文化企业”的数值比率在这10多年却从未有所变动。至少这个数据,在已过了11年的今天,是有问题的。Р 美国对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分类体系、统计方式和文化企业组成有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在很大程度上,如今的美国文化产业更多是由跨国公司来运作的,而这些跨国公司的大部分又都不以美国为主体。这似乎是一种悖谬:美国文化产业既然背靠跨国公司从全世界获利,但最终控股的公司却掌握在其他国家商人的手中,虽然对国家而言美国仍是最大的受益者。”而美国在进行GDP统计时仍会把跨国文化企业这一部分加入其中。据悉,在好莱坞最具实力的电影制片厂之中,哥伦比亚三星是日本Sony公司的子公司,而福克斯(Fox)的母公司则是澳大利亚的新闻集团。在流行音乐产业部门更是如此,除了美国的WEA公司之外,更多在美国市场上赚取钞票的是日本的Sony、荷兰的Polygram、德国的BMG、英国的Thorn EMI公司等。Р中国在近几年加大对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的发展,第七届国际动漫节统计出中国动漫的数量成交额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一。我们需要更多的精品来支持国产动漫走向全世界。Р参考文献:Р[1] Marilyn Hugh著, Andrea Jane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