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签证;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业主的工程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结算。Р22、按有关地方规定、条例以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扰民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所监理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情况。Р23、及明向施工单位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回复对监理通知内容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监理通知及时报业主。Р24、督促承包商按业主要求整理合同文件、技术资料、档案材料,及时做好竣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最后移交业主。Р25、编制监理工作周报、月报,建立单位工程项目监理日志,按标准要求检查落实。Р26、完成业主交办的监理任务和义务相关的其他的事项。Р27、工程竣工时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Р三、竣工后缺陷责任期阶段Р1、移交工证书签发后在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承包人要:Р①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Р②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已完工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的修补;Р③进行修补或重建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工程缺陷;Р④应继续完成不合格需重建、修补缺陷的工程,直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Р2、定期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商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Р3、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其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Р4、监督工程保修,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有缺陷项目的修补、修复或重建工作;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Р5、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Р6、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所完工程检查合格后予签认,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Р第四节监理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