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组织者责任。Р4、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践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Р5、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的,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Р6、总务处对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管理者的责任。Р7、总务处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总务处、医务室负责人责任。具体做法参照学校的相关制度执行。Р8、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政府采购出现的问题除外)。Р9、学校集会、做操应由体育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学校规定的上下楼位置、秩序列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时,班主任要随班级学生一同下楼梯,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因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Р10、门卫要严格进出校门管理,严格执行校门进出登记、盘查制度,班主任必须配合做好学生临时出入证的填写;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及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如因履职不到位、不认真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Р1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