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保护徐州文物古迹对于徐州市旅游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Р 一切旅游活动都要服从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重大的文物利用项目要事先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能无限制地搞所谓“充分利用”,更不能搞恶性开发,乱拆乱建,以牺牲文物为代价发展旅游。较大地发挥文物部门对旅游开发的制约和监督功能,既可以有效地避免因旅游负载过重、环境污染等对文物造成的损害,又维护了文物部门的应得权益,使旅游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文物保护。 Р 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徐州文物为旅游服务。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才能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Р参考文献:Р[1]李岩.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查报告[J].学理窗,2012年第10期Р[2]吴晓东,赵黎明. 论文物古迹的保护及其利用[J].科技视界,2013年第16期Р[3]林弘. 论文物古迹的保护意义及其利用[J].丝绸之路:文博工作版,2010年第12期Р[4] ]叶扬.《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研究[C].清华大学,2005年. Р[5]常志强. 浅谈文物古迹的保护原则[J].黑龙江史志,2014第11期Р[6]龚新.文物古迹保护与旅游开发[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9年第6期Р[7]刘强.保护文物古迹与城市规划[J].城市建设理论究,2013,第35期Р[8] [1]王蕙贞.文物保护学[M].文物出版社,2009:120-305.Р[9]章浩.浅谈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J].大科技,2013年第1期Р[10]李富强.民族文化的资本化运营:西部大开发中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M]//让文化成为资本——中国西部民族文化资本化运营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