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者思想认识水平有偏差致使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 可借鉴郴州市苏仙区的做法, 即成立两办督查室、区扶贫办, 每季度对精准扶贫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同时将精准扶贫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结果作为具体负责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并对一些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负责人严格问责。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精准扶贫政策工作开展中的人为因素造成的Р不良影响。Р3.5 鼓励社会扶贫力量参与Р众所周知, 单靠政府独自完成扶贫工程难度太大, 而社会力量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 凝聚全社会有生力量完成扶贫工程实属明智之举。Р解决了以上问题,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还要注意兼顾公平和效率。公平主要是要让贫困者可以机会均等地受益精准扶贫政策, 能够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分配公平地参与其中。效率是要精准扶贫政策的帮扶者获得帮扶效果, 能够因地制宜,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保证扶贫有效果。在此基础上, 兼顾二者并协调处理。Р4 结语Р由于贫困问题的致贫原因复杂化、扶贫难度大, 精准扶贫政策不能在短时期内快速实现消除贫困的目的。正如尽管精准扶贫政策对于减少贫困效果显著, 但是不能仅依赖此政策, 因此, 苏仙区在未来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中, 不仅要落实好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 更为重要的是要完善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政策、人才、资金等配套建设。此外, 苏仙区在培养帮扶对象自主发展能力、增强造血功能与内生能力方面也需要加大力度, 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 不仅要巩固扶贫成效, 而且要建立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Р参考文献Р[1]徐志明.我国扶贫投资及绩效分析[J].西部学刊, 2012. Р[2]郑光梁.辽宁省扶贫政策与机制创新研究[J].农业经济, 2016. Р[3]熊少华.创新机制精准扶贫切实打好扶贫攻坚这场硬仗[J].老区建设, 2014. Р[4]张祥贵.威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J].中国林业,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