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行道铺装、广告牌匾、标识系统等街道设施布置示意图Р(13)主要节点鸟瞰图或透视图Р(14)街廓形态控制图Р(15)其它设计者认为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Р五、时间进度要求Р1、本项目任务书发出时间:2009年8月底。Р2、方案初审时间:2009年11月下旬。Р3、方案论证时间:2009年12月下旬。Р4、提交规划成果时间:2010年1月中旬。Р六、审送与审查规定Р1、审查分初审、论证和审核。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介绍。Р2、初审、论证和审核具体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Р3、规划审核后,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并按规划时限报送我局。Р4、提交的正式成果必须加注设计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单、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Р七、相关设计资料Р规划设计任务书Р电子地形图Р苏州市相城区分区规划暨城乡协调规划(2006—2020)Р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Р5、其他相关规划设计资料Р Р八、附则Р1、我局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间以及相关规划设计间的协调工作。Р2、规划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我局所有,我局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Р3、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Р4、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电或函我局,我局将做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Р5、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有权对设计单位终止合同:Р⑴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Р⑵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Р⑶未经局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Р6.本任务书解释权归我局所有。Р Р苏州市规划局Р苏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