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行为进行有效补偿(只有守约方有权提出终止)。Р(6) 乙方在甲方实施的特约维修单位考评中成绩不能达标时,甲方有权依照《特约维修单位评审办法》规定终止协议。Р(7) 乙方的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管理层或所有人发生重大变化,且甲方合理地认为该变化对乙方履行本协议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Р3、如欲终止本协议,要求终止协议的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后,即可终止本协议。Р4、本协议可由任何一方无需任何理由,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将终止本协议的通知送达对方,到期本协议效力自动终止。Р5、协议终止时,双方应认真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和经济上遗留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拖延。由于推诿和拖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推诿和拖延方承担。Р6、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上协议已发生的,但未了结的债权债务。Р7、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再具有对甲方产品的保修与代理资格,乙方需停止使用甲方服务标识,不准继续再以原特约维修单位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Р8、在协议终止时,乙方需在15日内归还在乙方存放的属于甲方的所有财产包括鉴定章及技术资料,结清双方帐务。Р9、未按协议终止程序执行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依法向乙方追偿全部经济损失的权利。Р十七、附则Р1、甲方的《特约维修单位管理手册》、《质量保修规定》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不可分割。甲方在此协议签订后所制订(包括修订)的管理标准、规定、办法细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裁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有效性,该无效条款应做出必要的修改,以尽可能反映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的真实的意图。Р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Р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以下正文空白。Р甲方:XX汽车有限公司乙方:Р(盖章) (盖章)Р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