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取证明Р申请人信息栏,由申请人填写Р姓名Р证件类型Р证件号Р婚姻状况Р□已婚□未婚Р手机号Р配偶姓名Р配偶Р证件类型Р配偶证件号Р所在单位名称Р云南大学Р公积金缴存银行Р建设银行Р缴存银行卡(存折)号Р(注:填写本人建行卡或存折)Р个人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信息及材料承诺书Р本人(或配偶)因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本人郑重承诺如下:本人如实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承诺失实,本人愿意承担以下后果:Р1.终止提取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所提取住房公积金;Р2.将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并对外公布;Р3.将违规信息记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Р4.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自愿接受管理中心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规定,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Р5.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Р□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同意授权并遵守上述承诺。Р Р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方)签字: Р 年月日Р单位信息栏,由单位经办人填写Р单位公积金账号:111000316655 单位经办人签字:Р个人公积金账号: 单位公章年月日Р*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此证明原则上当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