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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表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710KB

文档介绍
税证最低金额为限Р建造、翻建房(国有证)Р①施工许可证1年内Р②房产证1年内Р①按施工许可证载明的金额为限Р②或者按最高30万元为限Р建造、翻建房(集体证)Р规划许可证1年内Р按工程费用发票金额为限Р大修自住住房Р房屋安全鉴定证明1年内Р按大修费用预算额为限Р偿还住房贷款Р缴存人Р配偶Р每还12至24期提取一次(结清为1年内提取)Р按当期偿还贷款本息为限Р享受低保Р每隔1周年提取1次Р按上年度云浮市职工最低工资年收入2倍为限Р直系亲属治病Р住院收费收据1年内Р按个人承担费用为限Р直系亲属遇重大事故Р事故证明1年内Р按个人承担费用为限Р离休、退休Р 缴存人Р凭相关证明文件Р销户返还,按余额本息全额提取Р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Р出境定居Р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Р本市户口下岗、失业(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Р被判刑并被单位开除的Р死亡或被宣告死亡Р温馨提示:Р(一)职工提供的储蓄卡或存折必须是在云浮市辖区内开户办理的,已被银行冻结的卡、异地卡、信用卡、定期存折等都不能用于划转提取资金。Р(二)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由申请人填报本表、带备本人身份证到场办理;也可以由夫妻或直系亲属代办,但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由其他人代理的,需提供经申请人单位盖章的委托书。Р(三)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凭证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公积金中心(管理部)作审批备案。Р(四)业务办理流程:职工填写本表到职工单位审核盖章==>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受托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将批准职工提取公积金款项转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Р(五)提取职工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提取款项的,请直接与公积金中心经办业务网点联系。Р(六)业务咨询电话:市中心 8825695;8181063;罗定部 3768372 ;新兴部 2892611;郁南部 7332323;云安部 829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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