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县(市)区地方志书审查验收表Р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Р二○年月Р填表说明Р1、送审意见应写明对志书的基本评价,包括观点、资料、体例、特色、文风、保密等方面。Р2、保密部门审查意见应写明对志书的具体审查意见。Р3、志书卷(篇)数包括概述、大事记、人物,序、凡例、附录等可不列入。Р4、表格栏目的意见若不够填写,可另附纸。Р5、本表应填一式三份。Р6、本表与送审志书、送审报告、评议会评审报告及修改情况说明、主编“一支笔”统稿意见、本级人民政府初审意见一并报送。Р志书名称Р编纂单位Р编纂起讫时间Р卷(篇)数Р主编姓名Р副主编姓名Р县(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送审意见Р领导签章(公章) Р20 年月日Р县(市、区)部门审查意见Р保密部门(公章) Р 年月日Р军事部门(公章) Р 年月日Р档案部门(公章) Р 年月日Р统计部门(公章) Р 年月日Р县(市、区)Р政府初审意见Р领导签章(公章) Р20 年月日Р福州市地方志Р编纂委员会Р审查验收意见Р领导签章(公章) Р2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