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保障措施到位。Р 4.4 境外工程项目部要根据所在国的地质、地理和非传统安全风险等情况,强化主动风险管理。对于因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灾害现象。以及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密切关注所在国的预警通知,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在发生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导致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我驻所在国领事馆、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海外事业部报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应急响应等一系列工作。Р 4.5 各项目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确保施工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Р 5、监督检查Р 5.1 各项目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深刻吸取本单位以往发生的事故事件教训,认真开展隐患再排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和预案予以消除。Р 5.2 公司在各单项目部自查基础上结合季度安全考评开展督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Р 5.3 为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公司每年将在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成效的基础上进行总结,研讨、推广、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布置、指导和推进下一年度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Р Р 六、附则Р 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