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和程序化。Р8、监理工作措施Р8.1 工程的质量控制Р8.1.1组织或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测量定位控制点位的移交,复核施工单位放出的定位轴线和高程标桩,确保建筑物测量定位位置符合规范的要求。Р8.1.2在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的基础上,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主要从施工角度对图纸存在的“错、漏、重、矛盾”和表达不清,不便施工之处提出意见或建议,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图纸问题而造成质量缺陷或引起返工或窝工(流程图见《监理工作流程图集》一)。Р8.1.3督促和帮助承包单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及时组织有关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查。着重审查施工工艺和组织措施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对建筑通病有无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承包单位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可靠、有效,满足质量控制的要求,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等。Р8.1.4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检查,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承担同类工程的业绩,必须有与分包工程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驻场。Р8.1.5把好材料质量关。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物配件、器具和设备进场时要严格对照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订货合同逐项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凡是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都必须按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时,其批量的划分、试样的数量抽取方法、质量指标的确定等,都应按有关产品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进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认可签字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工程。对进口产品,应有商检机构出具的产品使用合格证(流程图见《监理工作流程图集》三、四)。Р8.1.6隐蔽验收和工序交接检,先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和专职检,在收到承包单位的隐蔽验收或工序交接通知后,会同有关方面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应签署验收记录,不合格除承包单位能够当场完成整改外,应签署质量整改通知书(流程图见《监理工作流程图集》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