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发生纠纷,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随机性的不利事件(诸如气候反常,突然停电等),监理方要及时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研究处理,及时提出对策,以免影响工程进度和造成大的损失。十四、监理工作行文签发制度在施工阶段,监理组与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工作配合中,各种报表、报验单等,监理方有关工作联系单、质量监控表、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单等等函,均需办理签收发手续。十五、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监理工作会议,会议由总监主持,总结每周内的监理工作情况,结监理工作进行交流检查、纠偏,使各单位监理工程师了解工程全貌,保证监理总目标顺利实行。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是派驻项目监理的授权负责人,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向业主负责,对内向本监理单位负责,对外重要行文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一般行文亦须经总监或副总监审批后签发。3、建立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监理工作日志是全体监理人员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的窗口,要求每位现场监理人员要对涉及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宜进行详细的记录,监理工作日志的记录按时间延续。总监工程师每周均必须进行监理工作日志记录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判各位监理人员工作的标准。4、监理人员不得单独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一起喝酒打扑克。十六、强制条款1、工程项目未办理提前介入手续前,不得正式开工。2、所有报监理抽查核验的工序,施工单位均必须严格自检,并保证符合设计,变更和规范要求,否则监理不予核验。3、本道工序未经过监理验收通过,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重要隐蔽工程项目(如基础、主体、钢筋)未经监理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不得隐蔽。5、施工单位应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未经监理验收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师上使用或安装。6、各分项、分部工程须检验合格后,方可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