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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申请日期: 年月日Р申请人(户主)Р性别Р身份证号码Р民族Р文化程度Р家庭Р住址Р联系Р电话Р核定搬迁人口Р 人Р类型Р新一轮精准识别得分分,属于(①建档立卡贫困户Р②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Р家庭人口情况:总人口数人,其中:劳动力人,残疾人,重大疾病人(详见下表)。Р家庭Р成员Р姓名Р与户主关系Р性别Р民族Р身份证号码Р文化Р程度Р是否建档立卡人口Р健康Р状况Р有何技能Р健康状况选项:①健康,②残疾,③重大疾病Р现有土地情况Р耕地(水田、旱地、自留地等) 亩,林地亩。Р现有住房情况Р住房面积: ㎡,宅基地面积: ㎡。Р住房结构:□土木□砖木□砖混□框架□茅草房□无房Р人口就业情况Р□务工,□务农,□公益性岗位,□其他: Р计划搬迁情况Р搬迁年份年,安置地点: ,住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Р安置方式:□集中购房□集中建房□自行分散安置□其他Р审批意见Р迁出地所在村(居)委会意见Р迁出地派出所意见Р农户自愿搬迁。Р(盖章)Р经办人: 负责人:Р 年月日Р经核定,该户目前户籍人口人。Р(盖章)Р经办人: 负责人:Р 年月日Р迁出地所在乡(镇)政府意见Р迁入地乡(镇)政府意见Р农户自愿搬迁到忻城县(市、区) 乡(镇) 进行集中/ 分散安置。Р经核定,该户搬迁人口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按我县差异化住房补助标准,获得住房补助合计元。Р(盖章)Р经办人: 负责人:Р 年月日Р同意接收。Р(盖章)Р经办人: 负责人:Р 年月日Р县级扶贫部门意见Р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意见Р□该户属年建档立卡贫困户Р□该户属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Р(盖章) Р经办人: 负责人:Р 年月日Р同意列为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安排到进行集中/ 分散安置。Р(盖章)Р经办人: 负责人:Р 年月日Р附:1.申请人家庭全体成员在现有住房前合照相片,2.家庭人口户口簿复印件,Р3.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新一轮精准识别得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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