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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无候选人选举的实践与思考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严格委托投票手续,可以村选举委员会的名义规定,选民在台州市区以外一个月以上的可以办理委托,委托投票必须事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经审核确认并在正式投票选举前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要统一代写规定,可明确以户为单位,同一户口的早到选举会场的选民可以代写本户的选民选票。要统一写票规则,可规定小名、谐音、别名和缺点少画等在本村选民中指向唯一的情况下应视为有效。对委托、代写、写票、计票规则还可以在村选举办法中写明。在投票环节上,要切实加强对场地选择、会场布置等具体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行集中投票和秘密写票处,专门落实人员,真正达到“秘密”写票的要求。整个选举要做到选票当场领取、当场秘密划票、当场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4、优化选举环境。一是加大宣传。要加大对《宪法》、《治安处罚管理法》、《村委会组织法》及相关选举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村民真正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内涵、外延及其法理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二是严厉打击。要制定贿选的界定标准,如吃喝宴请;送钱、送物和有价证券;委托他人吃请、送钱送物;私下许愿;以非组织活动方式操纵换届选举;采用威胁、欺骗等暴力手段干预换届选举;借助宗族势力参与换届选举;组织车队为被选举人宣传造势等。同时要及时查处并制止苗头性违规行为。三是集中约谈承诺。可以组织另行选举的候选人集体谈话,再次强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及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各候选人就当选与否及选举纪律进行表态,也可签订竞选承诺书。四是加强监督防范。街道村委会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村选举委员会可分层次组织人员进行夜间巡逻,及时制止不正当选举行为的发生。五是成立法律顾问。在选举过程中,可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律顾问组,全程参与指导村委会无候选人选举工作,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并统一解释答复,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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