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有坚定的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创新。4.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条件。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创造性地做好班主任工作。近5年来曾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育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以上(与人合著的,本人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主持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德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部门立项的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类)课题或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四)教育科研专家资格条件1.学历资历条件。①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②连续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在深圳连续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现在职在岗的教育科研机构和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者。③聘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专业素养与示范引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勤于钻研,师德高尚,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指导能力,能组织高水平教育科研团队。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条件。近5年,在教育科研工作方面:①至少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以上科研部门立项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者优先。②出版所属研究领域教育教学专著1部(主笔或第一作者),或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二、各类名师培养对象资格条件(一)名校长培养对象资格条件名校长培养对象从现任优秀校长(副校长)及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后备校长中选拔确定。基本条件:45岁以下,曾获得深圳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二)名教师培养对象资格条件市教育行政部门每3年从优秀教师中选拔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作为名教师培养对象。1.骨干教师资格条件(1)学历资历条件。①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②连续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深圳连续从事教育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