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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寮学校教职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早餐标准5元,免费;(2)午餐标准15元,自费;(3)晚餐标准10元,自费。3.教职工非直系亲属小孩收费标准:(1)早餐标准3元,自费;(2)午餐标准15元,自费;(3)晚餐标准10元,自费。4.物业管理后勤人员收费标准:(1)早餐标准3元,学校免费提供;(2)午餐标准8元(一荤一素),自费;用餐方式:该员工自备餐具,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配餐。(3)晚餐标准6元(一荤一素),自费;用餐方式:该员工自备餐具,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配餐。5.特殊情况人员就餐收费标准:教师家属情况特殊,确需在学校食堂开饭的,由教职工本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后,可采取自备餐具,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配餐。用餐费用按照早餐5元,午餐15元,晚餐10元的标准收取。三、用餐要求1.因学校食堂采取自助餐的用餐形式,所以要求用餐时按实际需求用餐,确保不浪费,尤其是要对在食堂就餐的小孩做好相关的教育;2.本校教职工只能在食堂餐厅现场就餐,不允许把饭菜打包带离餐厅,以保证用餐公平;3.在食堂餐厅就餐人员必须文明用餐,在用餐人员较多时,需要自觉排队,不得喧哗、插队;4.在食堂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餐具,讲究用餐道德;5.用餐后把餐具放在食堂指定的地点,不把餐具拿出食堂或者遗留在餐桌上,尽量保持餐桌的干净,以方便后来用餐者;6.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教师食堂不对学生开放;7.在本食堂用餐人员,采取登记制度。如有停餐,需要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工作人员,不提前通知者,视为开餐,将按照相关标准收费;8.收费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统计、收费一次,全体用餐者在餐费结算公布后,需及时交纳相关费用;9.以上各要求,希望全体用餐人员自觉遵守。如有违反,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或者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给予停餐或罚款处理;10.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宝安区上寮学校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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