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函Р关于xxxxxxxxxР项目编号:xxxxxxРxxxxxxxxx:Р我公司依法参与xxxxxxx,项目编号:xxxxxxx的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本次采购项目xxxxx的采购活动中,要求xxxx具有“xxxx”强制所投产品必须xxxx认证,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投诉。Р一、具体投诉事项如下:Р1、招标文件不合理参数及相关规定内容;Р我公司要求就上述内容依照有关法规建议删除,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Р二、所质疑事项的法律依据及相关陈述如下: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招标人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同时上述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Р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希望××招标公司对我公司的质疑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必要时,本公司将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查,或者诉诸法律。Р投诉人:xxxxxxx (签章) Р法定代表人: Р联系电话: Р Р2016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