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Р, 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Р第二条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Р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Р第四条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Р第五条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Р第六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Р第二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Р第三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Р第四条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