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园收费的标准使用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审计、财政有关部门的审查、监督。应建立健全财会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幼儿园的经费,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检查。Р第十三条下属幼儿园应定期向集团学前教育中心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办园相关的基本数据与信息,中心审核后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Р第十四条下属幼儿园要及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管理和监督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的管理。Р第十五条下属幼儿园办园中的重大决策、教改措施,应事先上报集团学前教育中心,由中心审核后上报集团办公室。经理事长、副理事长审核后方可实施。Р第十六条集团鼓励、支持下属幼儿园在教育教学、师资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以促进各园所整体、均衡发展。Р第十七条集团、学前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类幼儿园师资培训及其他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下属幼儿园应当支持并积极参加。Р第十八条下属幼儿园发生的违法、违纪现象、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害事故等,除按相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外,应及时上报集团学前教育中心,由中心上报集团相关部门和领导。Р第四章幼儿园督导管理Р第十九条根据《****大学基础教育集团教育督导实施办法》,集团成立督导组对下属各幼儿园的办园情况进行督导、由学前教育中心对其保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等相关业务进行检查、指导和协调,并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Р第二十条集团办公室根据《****大学基础教育集团派至下属幼儿园干部业绩考核办法》和《****大学基础教育集团派至下属幼儿园人员津贴补助及奖励办法》,对派到下属各幼儿园的干部按年度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理事长、副理事长审定后,通报该校理事会,并将考核结果与其津贴补助及奖励挂钩。Р第五章附则Р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大学基础教育集团理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Р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