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工作规范(试行)Р第一章总则Р第一条为规范派出所勤务指挥室相关工作职责,完善群众来信及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反馈和交流互动等工作机制,推动警民沟通经常化、解决问题具体化、督促整改制度化,真正实现实时办事、实时维护、实时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建设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Р第二条派出所勤务指挥室相关工作职责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按流程指挥,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严肃认真对待群众的办事申请及咨询、求助、投诉、建议、举报;坚持统一受理,科学分层分类处理;坚持属地管辖,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坚持点对点交办,具体化解决问题;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事,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Р第二章 职责分工Р第三条 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每班勤务指挥长1名,跟班5名,指挥车备勤人员2名(包括驾驶员),每天早上9点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进行交接班。Р第四条 交班的值班员要把需要继续跟进、掌握、办理的情况信息和待办事项向接班值班员移交清楚。Р第五条每天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要换班的应提前一天向勤务指挥长报告,同意后方能换班。Р第六条值班员必须认真处理接到的所有警情、文件、通知,遇重大事项必须向勤务指挥长报告请示。Р第七条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遵守省厅和总队有关网络安全的保密规定,严禁“一机两用”,并做好整个机关的网络安全管理。Р第八条保持指挥中心的整洁,值班桌椅、设备等物品摆放整齐,私人物品不得摆放在值班室内。要爱护公物,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Р第九条值班期间必须注意文明礼貌,举止言行。Р第十条值班人员要摄像头的性能,掌握摄像头的一般操作技术,充分利用摄像头进行日常出警工作。摄像头质量维护由数据管理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