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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预、维修市场化运行方案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78KB

文档介绍
方验收并在维修工票上签字确认。承包方验收不签字,按发包方停台时间计算。Р1.2 双方同意每月以设备故障停台时间(钳、电工停台时间详见附表)为标准,超标准部分,发包方当月按20元/小时核减人工费用。重点急需维修设备出现故障后,经设备科确认,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规定时间完成,未按时完成,超过部发包方可按3倍计算停台时间。Р1. 3 因发包方违犯厂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规定造成的设备停台,经设备科确认,承包方不承担停台时间。Р1.4 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停台超过10天(140小时)的设备,经设备科签字认可,从次月起可不计停台时间。Р2、预修(计划修理)Р 根据LYC公司设备管理支持性文件要求,每年对设备进行普查并编制(中、项、小修计划),发包方应依据修理计划,及时提前做好设备预防性准备工作(备件准备有备件员、动力员事先查对好,设备员下达修理设备计划)。发包方根据生产设备情况事先通知承包方做好预修准备工作,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时间进度完成。双方要签订进度协议(工票形式,一式叁份,双方各一份,设备员一份)。设备修理完成后有双方和设备员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每月根据工票和验收单核算承包方预修承包费。未按时间进度完成,超出计划完成时间按停台时间计算。设备科下达的预修计划,因发包方原因未完成,由设备科季度统算,未完成部分按预修人工费用核算标准核算后由厂部收回。Р3、维护保养Р承包方应按照公司设备管理文件要求,月底配合发包方搞好设备维护保养。按规定发包方区域内的电箱、动力电柜等电器设施由承包方电工负责维护保养,凡因此受到公司和厂罚款,由承包方承担。按规定需要配合的维护保养设备,受到公司和厂罚款,由承包方承担30%。Р4、设备事故Р 设备出现事故,双方应会同设备科查清原因,明确责任,按主管部门核算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发包方责任造成的事故,不计停台时间,费用按主管部门核算的数,由发包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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