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制度Р Р一、 设置调解机构Р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园工会代表担任。Р二、 调解的对象Р调解只适用于权利争议,只适用于个别劳动关系。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4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日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Р三、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Р1.自愿原则: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首先,是否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决定、不得强迫;调解非必经程序,并且一方申请调解、另一方面申请仲裁时,仲裁优先。其次,调解过程中应始终贯彻自愿协商的原则,调解委员会不得强行调解或勉强调解。第三,调解协议的执行是自愿的,不得强制执行。Р2.民主说服原则: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只能运用民主讨论、说服教育的方法。Р四、 调解的程序和期限Р1.当事人申请调解,应自知道或应知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Р2.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做好记录,并在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方当事人愿意参加调解的,应在4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Р3.劳动争议调解应在30日内结案。其间,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达不成协议的,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又反悔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Р Р蓬莱路幼儿园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