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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三方联动工作制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第七条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 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 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 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第八条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安全、整洁、方便、舒适的文明小区。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居委会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三)居委会党委负责业委员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居民区整体利益;;对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报请上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四)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为居民营造一个方便、文明、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高水平、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业委会则代表着业主利益,是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主体。站在构建和谐社区的高度,一定要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三者之间需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而形成合力,使所辖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相处和睦、生活便利”。第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X居委会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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