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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章程范本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Р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须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Р    第二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Р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Р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Р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Р(二)政府资助;Р(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Р(四)利息;Р(五)捐赠;Р(六)其他合法收入。Р第二十五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应依照中国政府的规定。Р    第二十六条  建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Р第二十七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Р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Р    第二十八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Р    第二十九条  ××××××××××××××××××。Р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Р    第三十条  本单位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Р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前,须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Р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Р第七章  附则Р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Р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Р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Р全体举办者签字(盖章):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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