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跑水等突发事件及时与招标方联系,否则出现一切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全责。Р16、承租人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的全部法律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Р17、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由承租人承担全部后果,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Р1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对本次出租房屋及周边情况作充分了解。投标人无权对招标方其他商服网点设置提出任何要求。Р四、招标方的权利义务Р1、招标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人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Р2、招标方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承租人的装修及由于装修或对出租房屋的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除外)。Р3、承租人的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招标方决定。Р4、出租房屋的防盗门窗、水电计量仪器由招标方统一安装并承担费用。Р5、出租房屋中的可加上下水、动力电的房间的上下水、动力电的加装由招标方负责施工并承担费用。上下水、动力电的加装由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自然情况”栏的限定条件予以实施,如果达不到承租人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Р6、招标方负责交纳出租房屋的包烧费。Р五、承租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Р1、承租人违反承租合同的规定,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Р2、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承租合同,其所预交的租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Р3、招标方由于办学、统一规划等原因,有权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同时退还承租人预交的未来承租期的租金。承租人须自动接受,顾全大局,支持配合招标方的工作。出现上述情况,招标方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Р第三部分招租项目的自然情况Р地点Р使用面积(m2)Р自然情况Р体育场一层车库南侧Р1205.86Р可加动力电。使用面积不作为计算或调整租金的依据。投标报价应为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