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红木家具委托加工合同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赔偿。Р第八条家具的维修和保养Р自家具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之日起,乙方承诺保修家具年。响应时间为:自甲方提出问题之日起小时内上门服务,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Р第九条违约责任的承担Р1、如果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交付验收合格的家具给甲方,每延迟一日,自愿按照加工费用的3‰支付惩罚性违约金。Р2、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偷窃、藏匿、替换、伪报用料的,有权拒绝支付加工费用,同时要求乙方按照加工费用的3%支付违约金。Р3、如果家具出现开裂、走形、雕花不协调、零配件安装不当等问题的,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乙方自愿按照加工费用的5%支付惩罚性违约金。Р4乙方保管原料期间,致使原料污损、毁灭的,乙方自愿按照原料市场价的5倍赔偿甲方。Р5、如果乙方擅自将家具转卖给他人的,所获全部收入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按照原料市场价的5倍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给甲方。Р6、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的,每延迟一日,甲方自愿按照加工费用的3‰支付惩罚性违约金。Р7、甲方无故拒绝接收家具,应当赔偿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Р8、甲方变更交家具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Р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以及在签订本合同前产生的与加工家具相关的各种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按( )项处理:Р(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Р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 乙方: 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Р 年月日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