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制度Р第一条为加强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案卷整理归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Р第二条全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件在执法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图纸、表格、视听资料等都应列入归档的范围。Р第三条案卷归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统一保管的原则。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Р第四条全市专卖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日常归卷制度。对日常处理完毕的执法案卷材料,由本部门指定一名案卷管理人员统一保管。案卷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应将接收的卷宗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Р第五条案卷管理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本单位已经结案的案卷及相关材料按照一般程序、简易程序、行政许可等类别进行整理、汇总,编制检索目录并按序排列,妥善进行保管。Р第六条卷宗的保管期限须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填写于卷宗目录中。填写的字迹要工整。Р第七条凡归档的卷宗材料必须完整、准确、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签署手续完备。卷宗材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Р第八条专卖管理部门于每年三月十号前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上年度已经结案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案卷管理人员须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并认真清点核对,由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严格履行移交归档手续。Р第九条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对已接收的案卷,按照类别、保管期限、年度顺序统一编号排列。案卷查阅实行登记制度,由档案管理人记录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时间等事项。本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案卷的,应严格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需要调阅案卷的,按有关规定办理。Р第十条对擅自复印、遗失、丢失、毁损案卷材料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Р第十一条本制度由XX市烟草专卖局制定并解释。Р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