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所服务单位意见决定的,由所服务单位对结果负责。Р三十六、工地试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检测中心报送相关材料。相关的材料主要有:工地试验室的整体运行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人员的考勤与变动情况、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年终的工作计划总结等。Р三十七、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作安全。Р第七章试验检测仪器的管理Р三十八、仪器的维护:试验检测仪器在使用前,相关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爱护试验检测仪器,使用后应擦拭干净。试验检测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Р三十九、仪器的采购:工地试验室在运行的过程中,需要补充少量的仪器设备的,应由工地试验室提出采购申请,其中低值易耗品由检测中心主任审批后采购;固定资产由检测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检测中心统一采购。Р四十、仪器的维修:工地试验室需要维修的仪器,由工地试验室填写仪器维修单,报检测中心审批,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检修;维修费用较高的由检测中心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对仪器设备的损害,工地试验室应分析查明损害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Р四十一、仪器的报废:已没有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报废,由工地试验室填写试验仪器报废单,由检测中心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Р四十二、仪器的检定或校准:检测中心会根据各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安排相关单位现场检定或校准。若仪器使用过程中,发现示值偏差较大,工地试验室无法核查的,由工地试验室提出,检测中心安排重新检定或校准。工地试验室应逐步开展试验检测仪器的期间核查工作。Р四十三、仪器的出借:工地试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出借给外单位。确需出借的应由工地试验室提出,由检测中心批准后方可出借,在仪器归还时,工地试验室须检查所出借的仪器,确保仪器完好,配件齐全。若是检测中心各试验室间的借用,由检测中心备案,工地试验室做好相关交接手续。